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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比较系统
作者:玄易居士 发表时间:2019-03-05 20:48:53 更新时间:2019-03-05 20:48:53
【摘要】
【关键词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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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比较系统
4、1 比较系统
比较系统是由元{T,Y},函数J,和下列命题构成的理论系统:
命题1:
J(T,T)=T
J(T,Y)=Y
J(Y,Y)=T
J(Y,T)=Y
可解释为:
(1) 同与同相同
(2)同与异相异
(3) 异与同相异
(4) 异与异相同
异即不同,同即无异。
4、2 比较系统的扩张
命题1刻画了一个有限元的比较系统,然而所要比较的事物却包罗万象,不仅仅是异与同两者。因此有必要扩充比较事物的范围,即比较系统第一次扩张。扩充比较事物的范围须引入以下命题:
命题2:任何事物与自身的比较关系为同,否则为异。
一般来说,一事物与一事物的相同,和另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的相同,虽然比较结果都是同,但是同与同之间还是有所差别的。同样,异与异也是不完全相同的。因此,比较系统第一次扩张后,还要进行第二次扩张即扩充比较结果,使其更精确。扩张后的比较系统,运算元与结果元均为x1,x2,x3,…,运算元与运算J构成新的比较系统:
J(xi,xj)=xk。
4、3 解析系统
在J(xi,xj)=xk中,将xk解析为结构(m,ti,tj)即xk=(m,ti,tj)。并且定义新运算Fh,Xt,By,使得任意xi,xj ,若 J(xi,xj)=xk=(m,ti,tj)则
Fh(m,ti)=xi 复合运算
Fh(m,tj)=xj 复合运算
Xt(xi,xj)=Xt(xj ,xi)=m 析同运算
By(xi,xj)=ti,By(xj,xi)=tj 辨异运算
由J,Fh,Xt,By,等运算及相应的元组成的比较系统称为解析系统。
4、4思维第一定律
思维第一定律:思维的基本方式是解析比较,基本方法是辨异和析同。
4、5 对称系统 规则分析
在解析系统中,关注的是比较、复合、析同、辨异等运算,若关注的是xi,xj,m,ti,tj 等运算元,则称该系统为对称系统,xi,xj,m,ti,tj等元称为规则。其中xi,xj称为混沌,m称为矛盾,ti,tj称为条件。特别的,运算复合Fh称为形式。
在一定的理论系统中,将xi解析为矛盾m,条件ti,并得出xi =Fh(m,ti)的过程,称为规则分析。分析所得的规则的总体,称为被分析规则的相对规则度。在一定理论系统中,不可进一步解析的规则称为该理论系统的基本规则,将规则分析为基本规则,所得规则的全体,称为该规则得绝对规则度。将规则进行分析,所得可被进一步分析而不进行进一步分析的规则的规则度之总和,称为该规则的模糊度。
4、6思维第二定律
思维第二定律:思维的基本形态是混沌、矛盾和形式。
4、7 结论与解
在更深的层次上关注某对称系统与其中的一个结论,若一结论仅在一分析系统中成立,则称该结论是纯粹的,否则称为不纯粹。若一结论在一分析系统中处处成立,则称该结论是完备的,否则称为不完备。以J,F分别表示结论成立的系统和分析系统,gJ,gF 分别表示其规则度。则可得以下结论:
命题 3 >gF 则 J<F 该结论为特例,纯粹而不完备
gJ =gF J=F 纯粹且完备
<gF J>F 完备而不纯粹
×gF J×F 即不纯粹亦不完备
若一系统可分析为另一系统,则称另一系统为该系统的一个解。若被解系统的任一规则未被解系统包含,则有关该规则的命题称为不可判断,以H表示被解系统,J表示解系统。gh,gJ 分别为其规则度。这样,可得以下结论:
命题 4 >gJ 则 H>J 存在不可判定命题
gH ×gJ H×J
<gJ H<J 可解但此解为特例
=gJ H=J 可解且为一般解
4、8 非对称系统
对于两个规则xi:xj,如果关注于通过xj而了解xi,令xk=(xi:xj),则称xk为修辞,称xi,xj为语言描述,Xt(xi,xj)称为xj对xi的修辞有效,By(xi,xj) 称为xj对xi的修辞模糊,By(xj, xi) 称为xj对xi的修辞错误。
将xk作为混沌规则进行规则分析,即xk= Fh(m,t),则称形式Fh为修辞xk的逻辑。语言描述与其修辞的逻辑构成的系统称为语言系统,语言描述及其修辞统称文学作品。文学作品及其间关系的总和,称为文学系统,简称文学。
4、9 转化系统
若关注于修辞A与其相应的逻辑L的内在关系,将其作为新的规则S,令S=(L|A),对S进行分析,得出S= Fh(m,t)。则称S为数学应用,称Fh为数学理论。
若关注于S的正确性(合理性),并且认为S是正确的(合理的),则称S为科学,称m为(相应的)哲学。